女儿被糟蹋,儿子被枪毙,永无翻案可能,他们比聂树斌还冤
1996年2月3日,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说:
1996年2月2日,全国大人副员委长季柿谣在家中被人杀害。罪犯是一位名叫张晶农的武警战士,1994年12月入伍,1995年3月开始到季柿谣住所值勤。
张晶农入伍前就有多次偷盗行为,2月2日四时许,他利用值勤之机,潜入季家行窃,将季柿谣惊醒,遭到季柿谣严厉申斥和教育。张见事已败露,速从季家厨房拿出两把菜刀行凶。季柿谣与之英勇搏斗,并夺过菜刀自卫,但终被杀害。
(白景富特别指出)这是一起没有政治目的和其他背景的案件,罪犯的作案动机是谋财害命。
事过八年(指2004年——布楚注)5月27日人民政协报又发表《季柿谣遇害以后》,重谈旧调。我(即本文作者吴欢,为吴祖光、新凤霞之子,1953年出生。香港作家、书画家。全国政协委员——布楚注)跟季柿谣相熟,忘不掉他那张生动的笑脸,但案发后我却发现这起案件迷雾重重:
八、既然是谋财害命,部长大人何必特别强调"没有政治目的和其他背景",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
原来季柿谣夫 妻感情失和,长期分居,张晶农见他一个人很可怜,就把自己的妹妹从农村叫来给他做保姆。没想到季柿谣强奸了她,致其怀孕后又将其赶走。面对耻辱,张晶农只 有两种选择:一是打掉牙齿往肚里咽,含垢忍辱,继续为委员长看家护院,见了委员长照样笑脸迎送,打躬作揖;二是铤而走险,以暴易暴,以鲜血浇灭胸中怒火。 性格暴烈的张晶农选择了后者。
可能有道德家会谴责说,张晶农为何不拿起法律的武器?其实,这是连道德家自己也不相信的鬼话。因为谁都知道,我们的法律虽然汗牛充栋,却不过是权贵的妾妇,柔媚无骨,委琐下流。
一位小战士和一位农村小姑娘企图以法律来对抗副委员长,无异于痴人说梦。虽然50年 前,中国人就被宣布为国家的主人,但在权贵眼里,他们始终是命如蝼蚁的奴隶。奸污女秘书、机要员、女护士的恶习已久,奸污小保姆更是小菜一碟。面对土地被 侵占,住房被强拆,摊位被掀翻,妻女被奸淫,国民没有丝毫的反抗能力,最激烈的反抗,也不过是把汽油淋在自己身上点燃。张晶农奋然一击,仅如流星一闪,随 即便消失在茫茫太空。时光照样流驶,街市依旧太平。
8年来,每当回忆起这件案子,我都感到不由自主的愤怒:
大人物人面兽心,无恶不作,死后还精心为他整修出一张正人君子的面孔;小人物受尽屈辱,死后还要在他的身上泼满污水。为什么在这个"太平世界"里,大人物的面子比小人物的尊严和生命还更重要?
张晶农为报仇 雪耻而行凶,主动以自己年轻的生命来偿债,当局居然忍心污蔑他是小偷;季柿谣因强奸被杀,官府竟为他编造出一个与盗窃犯英勇搏斗而牺牲的故事。最可怜的是 张晶农的父母,女儿被糟蹋,儿子被枪毙,还要为儿子背上盗窃犯、杀人犯双重罪名,从此只能在含垢忍辱中消磨残年,不只何时才是尽头,而更令人切齿的是,有 人至今还在往他们滴血的伤口上撒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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