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尚玄学,还是坚持科学
——评龚云声讨<炎黄春秋
>的“檄文”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新闻传播系教授
沈敏特
缘起
有一个网站转载和推荐一篇文章,用了这么一个标题,其口气,其逻辑,是我们在文革中非常熟悉的惯例;倒退到上个世纪的六、七十年代,我们是很习惯的。可在今天,不能不让人有一种怪怪的、逗逗的荒诞的感觉。这个标题是:“公开炎黄春秋七大罪行,中国社会科学网呼吁惩戒”。
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一个没有经过司法程序,更没有法院判决的人和事,当事者最多只是个“犯罪嫌疑人”,其事只是待审的案例;是不是“罪行”,能不能“惩戒”,还是未知数,如果要推理的话,只能“无罪推定”;确确凿造的“罪行”只有在正式宣判时才能确立;准确无误的惩戒,只有法院才能定夺,连法院以外的领导都不能干预。
如果一个代表中国最高社会科学的学术机构的网站,真的发表一篇公布“罪行”,呼吁“惩戒”的文章,是让21世纪的中国人蒙羞。但愿转载者的标题和这篇文章,不是一码事。
这篇文章是《炎黄春秋:历史虚无主义的重要阵地》,作者是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的龚云先生。
反复拜读,我得坦言,龚云先生的大作,我基本不同意。我必须予以批评,但我的批评所遵循的原则,与龚云先生完全不同。第一,我不同意他的大部分的意见,但我尊重他的发言权。因此,第二,如果有人呼吁惩戒龚云先生,我第一个反对。因此,第三,我要尽力说明白我的理由,但绝不用“极左”啊,“文革遗孽”啊,“反改革派”什么“主义”啊等等的帽子。因此,第四,我欢迎龚云先生的反批评(如果他觉得需要反批评的话)。因此,第五,我坚决遵循毛泽东在反右运动前提出的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方针,和当时对这个方针的阐述,如“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等等。我所以必须明确提出上述的原则,作为批评龚云先生大作的前提,是为了提醒他好好学习总书记最近十分强调的一句话:“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
七大责难,难以落实
龚云先生的文章,虽然没有直用“罪行”、“罪状”的字词,但为炎黄春秋列出七大问题,结论是“严重影响到党的执政安全”;虽然没有直用“惩戒”的字词,但呼吁“整顿”,也超出了理论争辩,超出了马克思关于精神世界的问题必须使用“批判的武器”(即摆事实、讲道理)的范畴。马克思坚决反对以“武器的批判”(即暴力和强制)代替“批判的武器”。我们今天宣传“理论自信”,这“自信”恰是指它的说服力,而无须借助于权力的压服。所以,龚云先生的大作俨然是讨伐的檄文。可惜的是,所遵循的方法不靠谱;按依法治国的标准,完全不能成立;反而暴露了自身的一个突出特点:身为马克思主义研究的从业者,却和马克思主义特别讲究的方法,风马牛不相及。
周有光先生指出,人类的思维是逐步提高的;其轨迹是:神学的冥想,玄学的推理,科学的实证。恕我直言,龚云先生的这篇文章的基本思维方法是玄学的推理。推理是一种由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前提),推导出一个未知的结论的思维过程;属于形式逻辑的范畴。它作为思维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根据一些既存的现象,去思考多种的可能,开扩我们寻找正确结论的思路,是有益的,而直接用来作为判断或结论,则有百害而无一利。(上个世纪的大部分冤假错案是按先验的观念去推理而产生的,不是按现代法律的条规和确凿的实证定下来的)。因为,没有得到实证的推论,常是错误观念的疯狂的发作。
龚云先生给炎黄春秋列出的七大责难,全是现象,由此导出的结论,则完全是从一个无证的观念推论出来的错误的判断。由此,实证的只有龚云先生自身的荒唐和谬误。
从第一责难说起
我们先从第一条责难说起。原文是:“它每期的主要内容就在于集中描述中国共产党的错误历史,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后的错误历史,尤其集中于改革开放前错误地历史,以‘反思’的名义‘暴露’毛泽东时期的错误。虽然有些作者写的事实是真实的,但整个杂志每期简直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错误地堆积,给人的印象就是中国共产党什么好事都没做。”
历史是一个曾经的客观存在,是对是错都要面对。肯定正确和指出错误,是历史研究永恒的功能;总结经验和吸取教训,都是推动人类进步的正能量;就像一个人,面对疾病,及时就医,是健康的心理,正面的行为;心怀恐惧,讳疾忌医,才是病态心理,效果只能是加重病情。请问,法律、党章的哪一条哪一款是不许触碰党的错误的?当然,龚云先生想用两个词来改变事情的性质,一是“集中”,二是“堆积”。这两个都是数量词,并不能改变事物的性质,一粒米是米,一堆米也是米。对于错误,离开了特定的前提,不能说分散是善意,集中就是恶毒;堆积是反动,撒开就是革命。这还得取决于时机;文革结束时,很多领导人指出,我们面临的局面是:问题如山,积重难返。这时更得有面对问题的勇气,解决问题的魄力。胡耀邦在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中,他的勇气和魄力,堪称典范。炎黄春秋有多篇文章,记载了这段光辉的历史;这里的“集中”和“堆积”,既说明中国共产党面临严重的危机,而面对的勇气,解决的魄力,又显示了党的生机和强大。“集中”和“堆积”完全没有引出“动摇党的执政合法性”的效果。龚云先生对于炎黄春秋所涉及的党的错误,不去作这样的具体的辩证的实证性的分析,而是一个劲地从概念到概念地推理,推出“动摇党的执政的合法性”的罪名。如果在这个时期,还是只有歌颂“大好形势”一片欢呼,没有万众一心面对错误,改正错误的局面,就没有嗣后三十年的飞速发展和初步的繁荣昌盛。这才是真正动摇了“党的执政合法性”的历史的罪人。
已为历史实践证实的结论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是在每一个危急的关头,敢于自审,敢于面对和分析自身的失误;而中国人民从来没有一叶障目,把党在一段时间和一些问题上所犯的错误作为否定执政合法性的理由,却总是在党总结经验教训的关键时刻,表现出世界少有的耐心和支持。文革之后,十一届三中全会,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大规模的平反冤假错案,作出新的历史决议,这一系列面对错误,改正错误的举措,不仅没有伤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反而空前提高了。我个人就是在这个时期加入了共产党,而不是在只能说“是”不能说“非”,只能歌颂,不能监督的文革时期。我以为,敢于面对自身的错误,勇于改正自身的错误,是一个政党健康强大、充满希望的标志。这之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把权力关进笼子,就是说,不仅欢迎群众对党的监督,并且要把监督制度化、法制化。而谁都明白,批评错误,是监督的题中应有之义。从根本上说,炎黄春秋,顺应了中国社会的这个进步的大趋势。
批评党的错误,何罪之有?龚云先生,您所以把“描述中国共产党的错误历史”,推理为“动摇党的执政的合法性”,而没有给于实证,是因为您作为出发点的观念,倒退到了皇权专制主义的时代;在那种时代,人民只有高呼“万岁万岁万万岁”的拥戴之声,即使是皇帝的错杀,也得“谢主隆恩”,而说三道四则属“欺君”、“忤逆”、“造反”的死罪;虽设“谏官”,是活是死取决于皇上的喜怒哀乐,是一个风险率百分之九十九的行当,说了真话而幸存的,虽有而罕见。为什么中国最伟大的史书作者司马迁遭到宫刑,具有很高的历史标识性,道理在于此。在龚云先生看来,重要的问题不是党的自省与自纠,而是一些蒙冤者“不能正确的对待自己过去所受的不公平待遇”。对此,我作为一个共产党员,我要向龚云先生,明确的表明我的党性态度;面对造成冤假错案的错误,全党面对错误,改正错误,是第一位的;蒙冤者的任何表现都是第二位的,即使一时难以释怀,而有怨气,也是应该予以理解的。用“不能正确对待”来予以指责,这不符合党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难道我们应当恢复“谢主隆恩”的传统吗?每当听说受害者被平反时,还表示“感谢党的关怀”,一种党性受到亵渎的痛苦,在我的心中升起。您举着这样的破旗,来声讨“描述中国共产党错误历史”的炎黄春秋,您自己不觉得太糟蹋我们的党性了吗!我更要指出,如果我们不能认错,或不能彻底的认错,这才是动摇党的“执政合法性”的根本原因。
我无能担保炎黄春秋字字玑珠,完全正确,如果龚云先生真要批评炎黄春秋涉及党的错误的文章,那就不是推理出几顶帽子,一走了之,而必须进行实证性的分析。从事实出发,考究真伪,给以历史的、具体的分析,得出科学、中肯的结论。但我非常悲哀的看到,龚云先生显然不具备这样的能力,他的思维方式的框架如此这般,沉淀己久,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一以贯之的错误推理
我们可以点评一下,他列出的其他责难。
第二条,“集中暴露毛泽东的错误,偶而涉及邓小平”。
这是一个推理出来的责难;却没有说明,炎黄春秋提出的毛和邓的错误,哪些属于事实不真,哪些属于分析不当,实践证明的不良效果是什么。对此,龚云先生不置一词,那么,这如果责难成立的话,那只能导出这样的结论:毛泽东的错误是“暴露”不得的,邓小平的错误是“涉及”不得的。他们只能当作完美无缺的神,拿来给予供奉。龚云先生,你要的是科学还是神学?
第三条,“选择性的发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犯过错误的领导人的身边的工作人员和家属和研究者的文章;以恢复历史真相为幌子,颠覆历史上公认结论。”
这里,“选择性”是错误吗?谁能说尽道尽,不加选择;关键是选择得是对还是错。以什么为“幌子”,就得证明为什么只是个幌子,而并未恢复历史真相。还得请问,哪些属于“颠覆”不得的“公认结论”。当时把刘少奇、邓小平定为“党内最大走资派”,谁敢说不是“公认结论”,当时让习仲勋下狱,谁敢说不是“公认结论”。只要有理有据,“公认结论”如果错了,是应该颠覆的。所以没有实证的“颠覆”不是罪名,要实证为对或是错,才能判断颠覆有理还是有罪。可龚云先生,又没有能力指出人家的“理”不足,“据”不实;却推出了“颠覆”为错的结论。
第四条,“发表一些替中国近代统治者翻案,否定劳动人民的革命的文章。”
第五条,“集中攻击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的错误,特别是斯大林时期,包括国际共产运动史的错误。”
第四、五条罪状说的是一个问题,可以归在一起点评。龚云先生肯定的是列宁、斯大林领导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把一切对这个运动中错误的批评,断定为“否定劳动人民革命”、“攻击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大错。在此,他以一字不提的办法,掩盖了国际共运的一个重大的历史事实,即在列宁、斯大林领导国际共运平行存在着恩格斯创立的另一个国际共运,前者称为第三国际,后者称为第二国际。这两个国际对世界局势的判断,对革命道路的选择,是完全不同的,双方争论的问题至今还在继续。在回避这个争论的前提下,就判定列宁、斯大林代表这国际共运的“正宗”,批评他们的错误,就是“否定劳动人民得革命”,“攻击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就像看乒乓球赛,只看一方,不看另一方,就作出一方代表真理的结论,能不荒谬吗!今天为了普及和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和理解,需要我们联系一百多年,全部共运的历史实践,重新研究,重新认识。
炎黄春秋开启了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和研究。龚云先生,您能拿出一个关于社会主义的权威的、不容讨论的“绝对正确”的解读吗?
第六条,“该杂志脱离客观历史事实,以自己的价值尺度,尤其是政治的价值尺度对历史进行剪裁甚至重塑,背离了最起码的客观性标准,是典型的实用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对立。”
看着这段文字,我忍不住笑了起来,这段话不就是龚云先生的自画像吗!他的通篇文章从概念到概念的推论出了对炎黄春秋的“七大责难”,没有一个实证性的具体分析;哪来的“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所以他说自己“正确”,我不知道为什么;他说杂志“严重有错”,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震耳欲聋的吆喝着说是八百万大军杀过来了,可到了没见一兵一卒。没错,我们要捍卫执政党的合法性,但指望这样的“卫士”,以玄学的推理为武器,行吗?这样的“卫士”气势汹汹,可是一上阵,理不足,帽来凑,帽不济,呼“整顿”,先在理的面前把自己给扳倒了。
第七条,“该杂志利用了执政党在管理意识形态方面的漏洞,特别是打着一些合法的旗号,假借客观公正之名,对普通民众特别是离退休干部具有很大的迷惑性,在社会上具有较大的影响。”
这是一段完全语焉不详的话语。什么叫“管理意识形态方面的漏洞”?你不说清楚,我也不想乱猜。大家不懂,你说的就是自以为有分量的废话。旗号合法、客观公正,也是罪名吗?你说这是为了“迷惑”,有实证吗?普通民众特别是离退休干部,被龚云先生看成是最容易上当受骗的弱势群体,请问,具体表现是什么?有吓人的气势,而无明白晓畅的话语,这本身就是一种政治畸形儿。
请教龚云先生的几个问题
龚云先生的专业是马克思主义研究。外行如我,是要谦虚请教的。
龚云先生说,他认为列宁、斯大林是两把不能放下的“刀”。这指的当然是列宁学说的核心,即无产阶级专政。而什么是无产阶级专政,列宁说得很清楚:无产阶级专政是“由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采用暴力手段获得和维持的政权,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请问,如何把这样的“刀”和我们现今的“依法治国”的国策融合而不生矛盾?
再问:五星红旗的一颗星是民族资产阶级,后来经过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消灭了资产阶级;这颗星实际上熄灭了;此后,毛泽东宣布进入了的无产阶级巩固政权和资产阶级妄图复辟的你死我活的斗争的历史阶段,必须实行对资产阶级专政(以后升级为全面专政)。如今,又有了民营企业家。显然,民族资产阶级是他们的前身。我们如不放下“刀”,就得对他们实行专政。请问:对荣智健、任正非、马云等民营企业家,如何实行专政,采取什么具体措施?
三问:龚云先生,您说炎黄春秋批评毛泽东时代的错误,意在否定革命,否定社会主义,是历史虚无主义。请问,这个时期的政治运动,如批电影《武训传》,反胡风,反右派,三面红旗,反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文化大革命,其中包含着什么样的不可否认的社会主义因素?
四问:龚云先生说,个别国家领导人和一些高级干部,为炎黄春秋撰稿,“由于与主流不同,满足了因为对现实中党存在的不足的不满的心理,所以在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请问;您所说的“与主流不同”,这“主流”的具体内涵是什么;并请具体说明,他们的“不同”的具体内涵,又是什么?今天的“主流”,我以为体现在党中央四个“全面”总方针之中,他们的“不同”与四个“全面”相抵触吗?您所说的“党的不足”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您所说的“不满”是属于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您撰写这篇文章所持的观念,是属于“主流”的吗?
最后,我希望您的回答应该是实证的,而不是推理的!
【来源:多维】
沈敏特
著名作家、评论家、现任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教授。主授电视文化评论相关课程。
2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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