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仰、契约与宪政
北美殖民地从建立伊始便沿袭了英国的议会制度。1607年英国的伦敦公司在北美东海岸建立了第一个殖民据点——波士顿。1616年,有1600多人由弗吉尼亚公司出资运送到弗吉尼亚,其中1000多人在航行途中或到达后不久死亡,300余人返回英国,只留下300多人。1619年7月30日,弗吉尼亚殖民地还未站住脚,当地人民便得到伦敦弗吉尼亚殖民公司的许可,由11个选区选出的22名议员组成议会,制订若干法律和议会规则,并负责征税和司法等事务。这是北美土地上的第一个代议制机构,其后开拓的各殖民地都纷纷效法。1619年弗吉尼亚议会的建立和1620年的“五月花号公约”被誉为“美国制度的两大基石”。
清教徒因反对英国王室的专制压迫,屡遭迫害。1606年在英格兰诺丁汉郡秘密成立“天路客”清教小团体,他们自称朝圣者(The Pilgrims),立了“司寇比” (Scrooby Covenant),发誓要顺从神及其律法,用基督的爱彼此交往。他们被国教的特务检举,而面临入狱危险。于是,他们计划前往荷兰。一位英国船长接运他们,谁知上船之后,船长却将他们洗劫一空,还将他们送官府坐牢。最后他们获释,几经波折,一荷兰籍船长把他们送往阿姆斯特丹。1608年他们终于一群一群地踏上阿姆斯特丹,并且停留在此一年之久。稍后,他们迁往莱登(Leyden)直到 1620年。荷兰是一个世俗之地,主日经常受到邪恶地亵渎。他们的孩子也开始和世俗之人通婚。所以他们决定迁往新大陆。他们没有建设新社会的蓝图,他们所走的路纯粹是追求自己的信仰。为追求自己的信仰,不惜与既有的一切权威决裂。
五月花号清教徒逃离本地英国12年之后,从荷兰乘船渡海上美洲并途经英国。1620年9月盟日,41个家庭的102名清教徒组成的移民队伍,在清教长老威廉.布雷福德的率领下,从英国普利茅斯港乘坐“五月花号”货轮出发,驶向了大西洋彼岸。这些乘客中约1/3的人是英国分离主义教会的成员,他们曾与伦敦的维吉尼亚殖民公司谈判达成一项协议,即维吉尼亚殖民公司授权他们在该公司辽阔的土地上任选一块地方定居并管理自己。他们出发时,许多老水手都怀疑能否顺利抵达,因船是条小船,又不是航海的好季节。这些自称为“造物主的选民”的拓荒者,一路上遇到许多他们意想不到的困难。背后是波涛汹涌的海洋,头顶是茫茫无际的苍天,前面是孤寂可怕的荒原。他们除了向全能的造物主祈求之外,别无其它出路。布雷福德记载了他们当时面临的绝望处境,“大家如果回顾身后,就只见他们泛渡过来的汪洋大海,它如今成了千重波障、万里鸿沟,将大家完全隔绝在文明世界之外。……现在除了造物主的精神和慈爱,还有什么能够支持他们呢?”在清教徒眼中,这种种困难是造物主对他们的有意考验,也是他们迈向天国路上所遇到的必然障碍。
1620年11月11日,经过66天的博斗,他们终于看到了新大陆的曙光。在航行过程中,有一人死亡,有一新生命降生。船上有102名乘客。在缺水、缺粮、困乏而新的家园已经在望的时候,船就在现在的科德角外普罗温斯顿港抛锚停了下来。他们的目的地本是哈德逊河口地区,但由于海上风浪险恶,他们发现自己离弗吉尼亚的詹姆斯敦殖民区相距甚远,他们抵达的普利茅斯已超出了英王的管辖范围。这里不是英国殖民者特许的领地,按当时的法律规定,这批清教徒无权在此居住。由于那时已是深秋,他们决定就在那儿登陆而不继续航行。上岸之前,船上的成年男子在低声讨论:将如何管理未来的新世界,依靠什么?领袖、军队、还是国王?他们决定将这个问题弄清楚之后再上岸。参加讨论的是船上的51名成年男子,其中41名男乘客在船上签署了《五月花号公约》(the may flower compact)。这份公约是由“五月花号”船上的每一个家长、每一个成年单身男子签署的,不论是分离主义的教徒还是非分离主义的教徒都参加了签署。由于妇女那时没有政治权利,所以没请她们签署。
其内容是:“以造物主的名义,阿门。我们签署人是蒙造物主保佑的大不列颠、法兰西和爱尔兰的国王──信仰和教会的捍卫者詹姆斯国王陛下的忠顺臣民。为了造物主的荣耀,为了传播基督教,为了国王和国家的荣誉而漂洋过海,在维吉尼亚北部地区建立第一个殖民地。我们在造物主面前共同立誓:为了建立良好的秩序,保护各自的生命,自愿结为一民众自治团体。为了使上述目的能得到更好地实施、维护和发展,将来不时依此而制定颁布的被认定是对这个殖民地全体公民都最适合、最方便的法律、法规、条令、宪章和公职,我们承诺服从和遵守这些法律和官员的管理。据此于主后l620年11月11日,于英格兰、法兰西、爱尔兰第十八世国王暨苏格兰第五十四世国王詹姆斯陛下在位之年,我们在科德角签名如下”。
五月花号公约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政治契约性文件,在美国政治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从字面上看,公约没有人权的字眼,但其中表现出的浓厚的自然法观念、宗教契约思想、主权在民和保障人们权利等人权立法内涵。公约4次提到神,1次提到基督。公约开头便是“以造物主的名义,阿门”。可见,共同的信仰是契约的基础。契约理论引发了法治的观念。最初,清教徒接受了神学理论,主张按照圣经建立人间有秩序的统治,人人接受圣经的制约。后来,清教徒们越过神学观的束缚,认为政治契约等同于造物主的法规,对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均有约束力。契约原则演变成为美国民主的核心。在他们看来,任何人对他人都没有天然的权力,暴力不能产生权力;所以,人类社会的任何合理的权力都应建于人民之间的相互约定基础上。社会契约是神圣的,政府是神圣契约的产物,这样的统治才有合法性。这样,他们把宗教问题扩大为政治问题,将政治问题转变为法律问题,防止暴君的思想进一步演变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这就孕育出美国人的尊法观念,并将社会生活纳入法治的轨道。
清教改革家罗杰.威廉斯指出:“我从这契约中推断出……主权、公共权力的源泉和基础在人民之中。……如果这样,一国人民就可以建立最适于其社会条件的政府形式;显然,他们所建立起来的政府只能在人民同意的情况下,拥有人民赋予他们的公共权力。这不仅清楚地见于理性,而且见于政区的经验之中,在那里,人民并没有被暴君的权力剥夺天赋的自由。”正如美国学者所说,在《五月花公约》中,“我们看到最早表现出来的一个由众人表决认可而建立的管理集体的想法。它体现了这样一个信念:即人民自身,不依赖外在机构的指引,能够自主签订公约,开创一个自我管理的社会。……
这些先民同时也为代议制政府的形式奠定了基础。……它标志着‘政府须经被治者同意方可统治’原则的确认。”
《五月花号公约》被认为是世界近代史上的成文宪法的雏形和美国宪法的起源之一;公约所确立的原则亦被视为美国精神的起源,其历史作用不亚于后来的《独立宣言》。法律是每个社会成员协商制定的契约,不是靠权力强加于人的命令。法律的力量源于民众对法律正义性的认同而自愿服从,不是慑于法律的暴力;法律是为了维护全体社会成员的整体利益而不是为了某个家族的利益而制定的。这份写在一张简陋的纸上的公约从法理上否定了君权神授的谬论,抛弃了少数人享有特权的贵族制度,确立了主权在民的原则。这里面所包含的意义和力量,如同一道闪电划破了专制的铁幕,影响了随后的英国革命。以后,卢梭根据这一史实写出了《社会契约论》,他说,“唯有一种法律,就其本性而言,必须要全体一致同意,这就是社会契约。除了这原始的契约之外,多数投票总是可以约束其它一切人”。“这种(原始的)契约并不是上级与下级之间的一种约定,而是共同体与它的各个成员之间的约定。它是合法的约定,因为它是以社会契约为基础的;它是公平的约定,因为它对一切人都是共同的;它是有益的约定,因为它除了公共利益之外,不能再有其他目的;它是稳固的约定,因为它有公共的力量和最高的权力作为保障。”
《五月花号公约》中的造物主是一个真实的存在。正是“为了造物主的荣耀”,这些清教徒们艰苦卓绝,百折不挠,他们以自己的实践为自己理想中的造物主之城做了奠基。法国学者托克维尔在其名著《论美国的民主》中写道:那些在新英格兰海岸落户的移民“并非迫不得已离开故土,而是自愿放弃了值得留念的社会地位和尚可温饱的生计。他们之远渡重洋来到新大陆,决非为了改善境遇或发财;他们之离开舒适的家园,是出于满足纯正的求知需要;他们甘愿尝尽流亡生活的种种苦难,使宗教理想获致实现。”
1620年11月11日在荒凉的海港的一条船上所达成的公约为在新大陆上建立自治和法治打下了基础。那些参加签约的人组成了普利茅斯殖民地的自治体,这个自治体具有选举官员、通过法律和吸收新的投票委员的权力。他们每年举行一次大会,通过法律,选举总督和总督助理。在自治的社会结构内,没有世袭的贵族或君王。他们在1636年通过了一套完整而详尽的宪法——《统一基本法》,对殖民地的政治结构和居民权利作了文字上的规定。1639年后,殖民地代表大会变成了殖民地议会,非教会成员的自由人也可以被选入议会。普利茅斯殖民地建立后始终未能得到王室特许状或其它批准件,只是从后来的马萨诸塞得到了土地的赠予。《五月花号公约》的效力一直持续到1691年该殖民地并入到马萨诸塞湾殖民地为止。
受《五月花号公约》的影响,康涅狄格殖民地于1639年制订了《康涅狄格基本法》序言云:“1636年胡克牧师率其教会信徒从马萨诸塞之新城到康涅狄格,坚定地主张政府的权力当建立在人民的自由允许之上,……我们深知凡人们聚集之处,造物主的意旨指定为了维持此团体人民的平安及团结,当建一个依照造物主而立的有秩序而贤良的政府……以维持自由及我们所奉的我主耶稣圣经之纯洁性以及教会之清规……”。该法已确立了政府权力来自于人民同意的原则。《康涅狄格基本法》共分11条,包括政府的权限、官员(包括总督)的产生、选民的资格以及选举程序等方面的明确而详细的规定,被誉为世界上的第一部成文宪法。康涅狄格建立150年后,它的后人们提出了康涅狄格式妥协,拯救了费城制宪会议。
清教徒的目标不是物质财富,而是创立一个共同的清教伦理社区;美国人把《圣经》所描述的正义、博爱作为他们人生的目的。麻萨诸塞首任当选总督约翰.温索洛普(John Winthrop) 受过良好的教育,是位清教牧师。1630年当“阿贝拉”号船渡过大西洋即将在塞勒姆港登岸之前,温斯罗普作了一个题为《基督之爱的榜样》的宣言。他说:“这次目的,就是与神默契去完成建立‘山上之城’的使命,全世界的人都将瞩目我们。……我们和神立下圣约,我们已经领受了一封委托状。神授命我们建立自己的理想社会……我们必须相互喜悦,共患难,同劳作,同欢乐,同悲哀,总是将我们的同伴视为一个共同社区的成员”。“山上的城”是指照亮世界、成为世界之光的城,在马太福音中耶稣对他的弟子说:“你们是世上的光,城建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在这里,光是指给人光明和福利的意思。清教徒们要建立的“山上的城”,就是要成为世界之光的城,也就是说,清教徒要把新大陆建设成为世界的光,成为引导全世界走向光明的光。温思罗普认为真正的自由是道德的自由,是一种造物主与人的圣约,是只能做“善良、公正、诚实” 事情的自由,是值得牺牲生命去争取的自由。任何破坏这一原则的权威都不是真正的权威,必须抵制之。他赋于自由以伦理的内涵。
1965年1月,温思罗普的表达在约翰逊(LYNDON B.JOHNSON)总统的就职演讲中找到了回应:“为寻到一块自由之地,背井离乡、孤独无助的他们来到这儿。他们立约于此地,用正义构想,用自由来书写,用统一来联合,它意味着有朝一日鼓舞起所有人类的希望,它至今仍约束着我们。只要我们遵守其条件,我们应会繁盛。美国之圣约号召我们致力于指出人类自由之路。这就是我们今天的目标。因此,尽管作为一个国家远在我们的控制之外,但作为一个民族没有哪位异乡人不在我们的期望之中。”
1630年,一批清教徒将马萨诸塞海湾公司及其特许状从英国转移到北美,建立了马萨诸塞殖民地,该公司的股东每年投票选举总督等官员,建立了具有两院制形式的地方议会,英王和英国国会对该殖民地都无直接控制权。1630年代马萨诸塞湾区人口增加到9千人。1637年马萨诸塞殖民地议会通过一项法令,规定任何人都必须经过地方长官验明其正教身份方可入境。后来这种纯粹的信仰要求慢慢地趋于缓和,但它已经给未来的美国定下了基调。清教徒普遍地严格按照教规生活、一丝不苟,他们尽自己的努力去过一种在他们认为圣洁的生活:勤劳、善良、诚实、勇敢、谦逊、遵循既有的法律等等,而且认为这一切都做到了,才能成为造物主的选民,获得造物主的悦纳。这些基本的生活准则成为早期美国人的性格特征。
1641年12月颁布《马萨诸塞湾自由权法典》云:“人道、文化、基督教义所昭示的每个人在其地位及比例所应有的自由、权利及权益之自然享受,而不受责难,不受侵犯:这一向是也将永远是教会和各居民集团安宁和稳定的因素;而否认或剥夺这些权利则会导致动乱,甚至同归于尽。……今天我们宗教性地、全体一致地制定及宣任下列关于我们教会及国家的宗教典礼、自由及权利,……”包括如下自由权利:人的生命权不得剥夺,人人皆享公平的法律待遇,不许强制服役,财产受保护,子女公平继承财产,不许虐待妻子,不许虐待动物等。这部法典一开头是对《大宪章》的解释,接着是司法程序的范围,然后是阐述自由的男人、妇女、儿童、外国人的“自由权”,还包括“野蛮人”的“自由权”。甚至关于死罪的法律也以“自由权”的形式出现,而教会组织则被说成是“主耶稣基督予教会的自由权”。可见,没有《圣经》,任何一部人权文件或权利法案都是难以诞生的。
在塑造美国政治风格上,加尔文教派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1643年各殖民地的代表们第一次聚集签署了新英格兰盟约。盟约说:“我们来到美国只有同样一个目标,就是要拓展主耶稣基督的国度”。殖民时代的新英格兰,牧师是公职人员,是由全镇成员推选出来的。虽然不同意见日益得到宽容,但正统的地方教会仍是社区生活的中心,每年的选举日都要搞一次布道活动。1648年,马萨诸塞湾、普利茅斯、康涅狄克和纽黑文等清教徒殖民地的教会召开了第一次宗教会议,通过了《剑桥宣言》,明确了教会自治的原则,主张教会可以由信徒参加管理,牧师由信徒民主选举或聘请;教务和财务由教徒选出的长者或理事进行监督。
殖民地的议会厅在美国早期往往设立在教会里。在教会里,一般信徒被赋予治理教会的权责。长老会的长老们经过教会全体投票而产生,他们实际管理教会。这一点和经由选举而产生的代议士管理国家是一样的。正因为长老会在建立国家的过程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十九世纪美国最伟大的历史学家之一班克罗夫特(George Bancroft)称加尔文是“美国之父”。一位德国历史学家在考察了美国的宪政民主后指出:加尔文是美国建国的精神之父。
建立宾夕法尼亚州的清教徒维廉.宾爵士(他自英王查理二世手中得到宾州的土地权),作过如下论述:“全能神的荣耀和人类的美善,是政府存在的理由和目的。因此政府是神所设定令人尊敬的组织……基于此,引入最佳保护基督徒和公民自由的律法,以防止所有放纵的和不公义的作为,使得神有神的权利、政府有政府的权利、人民有人民的权利。”
1682年,宾夕法尼亚的《施政大纲》提出,造物主赋予了人以技能和权利,以及公正使用这些技能和权利的优秀性格,使他们能很好地实现自治。
开明的宗教领袖从宗教契约观出发,认为教会是教徒在自愿基础上通过互立契约而建立的宗教团体,圣经是一切法律的依据。教职人员受圣经的制约。所有这些,都限制教长的权力,维护教徒的权利与宗教信仰自由。宗教契约观进一步发展成为政治契约观。
清教徒在18世纪欧洲启蒙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了政治契约理论,认为在国家产生之前,造物主与人民、国王与人民之间都已订立契约,人民为了共同的利益与自身的安全,才同意将权力交给国王。因此,国王的权力必须建立在人民同意的基础上。清教徒还认为,契约是国家存在的基础;世俗权力的膨胀是导致专制的原因,因此要限制这一权力。政治体制应是“在大多数人同意下,根据自愿原则建立起的政府”。
2.美国人对造物主的信仰
美国之所以没有独裁者,是因为美国领导人都有宗教信仰!美国建国二百年来共有43个总统,全都是造物主的信徒。
美国第一任总统华盛顿在就职典礼上,亲吻《圣经》,手按《圣经》宣誓,并在正式誓词外另说了一句:“我宣誓,我祈求造物主的保佑”。以后历届总统就职典礼时都将手放在华盛顿放过《圣经》上宣誓就职,就职宣誓的最后一句话就是:“愿造物主帮助我!”并在就职演说中祈求造物主的保佑。总统宣誓就职典礼上,台上都有牧师。
美国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是第一位迁入白宫居住的总统,他曾经志愿做一名全职的基督教牧师,为此进了哈佛大学专修神学。在总统府迁入白宫后,亚当斯下令在正式的餐厅刻上祷词:“我祈求造物主,将最好的祝福赐予这座屋子和以后居住在这里的每个人,但愿唯有诚实睿智的人永远在这屋檐下治理!”这个祷告词至今刻在白宫的餐厅上。
美国第三任总统杰斐逊(1801~1809)说:“造物主赋予我们生命,也赋予我们自由。这些自由是神的恩赐。当我们背离这一根植于人们心目中的基础理念时,我们岂能认为一个国家的自由可以无忧了呢?自由不能侵犯,否则会触怒造物主。事实上,当我想到神的公义时,我为我的国家感到忧虑。神的公义不可能永远沉默”。在他那本读烂了的圣经首页上所写的话是:“我是一名真基督徒,换言之, 我是一个谨守耶稣教训的门徒。我深信整个国家将与造物者联为一体,最好也与耶稣的纯粹教训合而为一”。“我没见过比基督教更好的道德”。杰斐逊坚信美国的象征就是白天有云彩指引、夜晚有火炬导路的茫茫荒原上的以色列子民。因而,他在1785年曾建议在美国国徽上绘制古以色列人的形象,以表明美国人是造物主的选民。他深信美国是受压迫的人们的避难所。因此,他提出了一项开明的规化法律,对外国移民实行“规化”,使他们成为美国人。
美国第六任总统亚当斯说:“我们的宪法是为有信仰的人写的”。他在1821年独立纪念日演讲道:“美国是矗立在山上的烽火。今后也将是永久的、唯一的、光芒四射的、矗立着的烽火,山下的居民必定仰望此烽火,祈望慈爱的救赎之光。”
林肯说:“邦国和人的责任是要依靠神的大能……,并认识圣经所宣告与历史所证明的崇高真理:那就是认识耶和华是神的,那邦国是有福的。”林肯称圣经“是神赐给人类最好的礼物。救主给予这个世界所有的美事尽在于斯,没有它,人类将浑然不知是非对错”。
麦金利(William McKinley) 曾经发动了美西战争,从西班牙手中夺取了菲律宾,将美国的国土延伸到了中国门口。麦金利是卫理公会教友,他说“我相信基督的神性,并认为基督教是世界文明最强大的因素。”麦金利也是位被刺杀的总统,在遇刺中弹后,要求善待刺客,临终前说:“这是造物主的旨意。愿他的旨意成就”。
西奥多.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绰号“强人基督徒”(muscular Christian)。因他更倾向于“因行称义”的教义,竭力推崇靠行为得胜。他说:“我相信《雅各布书》,基督徒不能只单单听道,而且要行道”。罗斯福坚持去归正会教堂(Reformed Church)做礼拜。在罗斯福时代,美国铺设了贯通大西洋底的海底电缆,并着手建设苏伊士运河。罗斯福也是美国总统中的少有的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
伍德罗.威尔逊(Woodrow Wilson)是长老会信徒,他多次表示,美国是一个基督教国家,造物主庇佑的美国负有全球性使命。这种使命感使他在政期间提出著名的“威尔逊十四条”。在他的倡导下,成立了国际联盟,即联合国的前身。
1945年,被认为最强调世俗的罗斯福总统在第四次就职演说中也把造物主摆在美国事业的首位,他指出:“全能造物主……赋予我们的国家一种信仰,在一个苦难深重的世界里,这种信仰已成为各国人民的希望。”
哈里.杜鲁门是个浸礼会的信徒。美国总统杜鲁门在1952年签署了设立全国祈祷日的国会联合决议案。他说:“我们相信,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是每个人的权利;我们相信,人人是生而平等的,因为人人都是造物主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出来的。”杜鲁门在口袋里随身带着自己的祈祷文,它的开头是:“全能永恒的造物主,天地万物的创造者,帮我为人正义,帮我思考正义的事,帮我采取正义的行动,就因为是正义的。让我在诸事中真诚、诚实和正直。”
艾森豪威尔在就职演说的起头,先在所有听众面前作了一个祷告说:“在开始表达我认为与此刻相宜的想法之前,请容许我荣幸地念一段个人的祷词。全能的主啊,当我们站在这里时,我和那些今后将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同事一起祈求,愿您给我们以帮助,使我们尽善尽美地奉献我们的一切,为在场的诸位以及四面八方的同胞服务。我们祈求您赐予我们明辨是非的能力,以使我们的言行受到指导和受到这块土地上的法律的制约。我们还特别祈求您赋予我们公正和善良,使我们关怀所有的人,而不论其地位、种族和职业。在宪法概念的职业下,愿所有不同政治信仰的人能精诚合作,并以此作为共同的目标,这样,我们就能为我们挚爱的国家和您的荣耀而工作,阿门!”在艾森豪威尔时代,国会批准在国旗效忠誓言中加上“造物主庇护下的的一个国家”的短语,并在硬币上加上“我们信赖造物主”的字样。
艾森豪威尔还率先参加在首都华盛顿五月饭店举行的全国早餐祈祷会,成为美国总统的一个惯例。从艾森豪威尔开始,美国的总统行政体制在被人称为“帝王总统制”同时,又开始被称为“祭司总统制”。就是说,总统往往成为国民信仰的代表,这个信仰就是基督教。
1961年1月,约翰.肯尼迪在总统就职演说中说,“我们的先辈为之奋斗的那些革命信念,在世界各地仍然被争论;这个信念是,人的权利不是来自国家的慷慨,而是来自神的恩赐”;“ 我们将不惜付出一切代价,承受任何负担,排除各种艰难,支持所有朋友,反抗一切敌人,以确保自由的存在与胜利”;“让我们团结一致,在世界的每个角落,听从以赛亚的号令,‘解下沉重的锁链,让被欺压的人得到自由’!”肯尼迪在就职演说中提出了三个判断:第一,造物主和国家赋予他的使命;第二,人权是造物主赋予的而不是国家给予的;第三,所有人的职责、特别是美国人的职责,是在完成造物主所赋予的使命。
美国的国歌《星条旗永不落》是因作者在1812美英战争之初,看到国旗在英军的进攻下,依然高高飘扬而心潮澎湃,触景生情,一气呵成的。1931年美国国会定其为国歌:
哦,你可看见,透过一线曙光, 我们在暮色将尽还自豪为之欢呼的旗帜, 是它的阔条明星经过艰险的战斗, 依然迎风飘扬在我军碉堡上。 炸弹在空中轰鸣,火箭闪着红光, 一整夜都成为我们国旗依然存在的见证, 哦,那星条旗是否还飘扬在 自由的国土,勇士的家乡! ……… 哦,当自由的人站在可爱的家乡, 面对战争的创伤, 愿星条旗也像这样长久飘扬, 愿造物主拯救这片土地, 赐予和平和胜利。 赞美那创建和保存我们国家的… 我们的事业是正义的, 我们一定能战胜。 我们座右铭是:“信奉造物主”! 星条旗在胜利飘扬, 飘扬在自由的国土,勇士的家乡!
一个国家的座右铭即国训,反应一个国家的特征和精神。1861年的美国财政部长萨蒙.蔡斯在写给制币局局长的一封信中说:“如果没有来自造物主的力量和保守,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强大和安全。我们应该在美国的硬币上表明我们的人民是信仰造物主的。”1864年,美国国会同意把“我们信仰造物主”(In God We Trust)作为国训印在面值两美分的硬币上,林肯在被刺之前签发了一个法案。1955年,国会批准把这一国训印在所有的美元硬币和纸币上。美国人以造物主之名起誓,证明美钞的信用。1956年7月20日美国国会在《联合决议》法案中,把“我们相信造物主”作为美国全国性的座右铭,美国政府办公大楼上都刻着这句话。
美国的效忠誓词是:“我宣誓效忠国旗和它所代表的美利坚合众国。这个国家在造物主庇佑之下统一而不可分割,人人享有自由和正义的权利”。效忠誓词最早由一位牧师于1892年提出,1954年美国国会批准对效忠誓词进行修改,加入了“在造物主庇佑之下”的词句,以示自己是一个有神论国家。2004年6月14日,在美国“国旗日”那天,美国最高法院裁定保留国旗效忠誓词中的“在造物主之下”(Under God)这句话。
3.美国宗教的巨大活力
美国政治学者肯尼斯.沃尔德说:“对美国的宗教实证性归纳看来,从19世纪初一直到现在,美国一直是基督教世界最具宗教性的国家之一”。美国基督教在结婚、离婚、人工堕胎、儿童劳动、社会保险、教育、法庭、监狱、广播和电视等方面,直接享有一定的管辖权。美国人一生中最重大的几件事 —— 出生、成年、结婚、死亡,都由宗教提供习俗与礼仪。
在许多公、私机构,如医院、监狱、警察局、消防队、夏令营、机场,以及爱国者和退伍军人协会中,都雇有专职或兼职的牧师提供宗教服务。他们为学生和教职员、医生和病人(特别是那些临终的人)、警察及消防队员、夏令营营员及工作人员,以及旅游者提供宗教服务。有的牧师在礼拜堂(校园中的大教堂、医院和机场的真信默祷室、建在兵营的常青树丛中的小教堂)中举行宗教仪式,另外一些牧师则是在校园、走廊或操场提供宗教服务。
如今的美国,基督教组织还发展到监狱和银行,大企业雇佣企业牧师。美国人工作繁忙,没时间上教堂,于是“工场教会”应运而生,祷告重新成为时尚。在公司,老板是牧师,同事则聚在一起祷告;到银行贷款,客户会跟银行职员一起祈祷。教会还渗入政府机构,比如联邦疾病控制中心也组织了“工场教会”,还把“没得到拯救”的雇员作为发展对象。
美国人花在宗教上的时间和金钱远比花在体育方面的多。例如,1990年美国人观看职业或大学橄榄球、棒球、篮球、冰球、拳击、赛跑(赛马、赛狗、汽车赛)、网球、足球以及摔跤等项目的比赛为3.88亿人次,而出席宗教活动的人次则为52亿,13倍于观看体育比赛的总人次。1992年,美国人贡献给宗教事业的资金总额为567亿美元,14倍于花费在棒球、橄榄球和篮球这三大联赛上的40亿美元。
1982年10月4日美国参议院通过决议,将1983年定为全国“圣经年”。决议说:“鉴于《圣经》—— 造物主的话语对美国成为一个独特、蒙福的国家有着不可替代的贡献,鉴于源于《圣经》的深刻宗教信仰曾经启发了我们国家早期的定居者;鉴于《圣经》的教导激励出了《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之公民政府的思想;鉴于我们许多伟大元首——包括华盛顿总统、杰弗逊总统、林肯总统、威尔逊总统都极大地赞美《圣经》对美国的非凡影响,如杰斐逊总统曾说:‘《圣经》乃是我们建立共和政府的基础。’鉴于我国历史清楚地显明,个人、家庭、社会自愿运用《圣经》教导所带来的价值观;鉴于通过《圣经》能更新我们对造物主的认识和对他的信心,增加我们作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力量;所以现在众参两院通过决议,授权并要求总统将1983年定为全国‘圣经年’,一次肯定《圣经》曾对我国的影响,以及我们的国民需要学习、运用圣经的教导”。美国新闻周刊(Newsweek)为此做了《圣经》和美国建国为主题的封面报导。报道说:“数个世纪以来,《圣经》深深地影响美国的文化、政治和社会生活。现在历史学家正发现,比起宪法,也许圣经才是我们的建国文献:一个特殊、神圣、为神所呼召来建立人类模范的民族、世界灯塔的美国,《圣经》乃是此强力迷思的来源”。
《圣经》始终是美国最畅销的书,年销量900万册左右。每家每户大多备有一本《圣经》。世界上印行最多、销售最广的书是《圣经》,1988年就销售五亿八千五百多万本。世界上译本最多、注释最宏广的书仍是《圣经》。到1998年底止,全球共有2212种语言的《圣经》译本。《圣经》全书60卷,花了1500年写成,30多位作者,《圣经》是全球影响力最大、感动人最深的一本书,至今没有任何其它的书籍可与之比拟。《圣经》是基督教的中心,更是基督教信仰的根基。一个基督徒每天应从中吸取生命的能源;不是基督徒,也应该认识这本震撼古今中外的奇书,了解它是如何影响人类文明、历史的进程。
大约有11%的美国中、小学生就读于私立学校,在这近500万就读于私立学校的中小学生中,85%的人上教会学校,其中,50%多的人在天主教教会学校就读。在教会学校就读的学生人数之多令人惊讶,因为把孩子送进这类学校,家长必须付两份的钱:一份是缴纳与其它家庭一样的税款以支持公立学校;另一份则是缴纳学费,这笔费用在不断增加。天主教、基督教(新教)以及犹太教走读学校的注册人数一直呈上升势头。每当周日来临,虔诚的基督徒总要带着子女到教堂做礼拜,孩子们要去教堂开办的主日学校。主日学校系统地讲授宗教知识与宗教道德。从学龄前到高中,主日学校根据孩子的年龄,分成不同的班级。哪里有教会,哪里就有主日学校,主日学校是教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对美国儿童与青少年道德观的形成影响最大的,除了家庭之外,就是主日学校了。
美国人口不到全球5%,但美国的产值却占全球的43%,科技产品占40%,研究和发展的成果占50%,美国诺贝尔奖的人数占全球获得该奖人数的70%以上,截至2003年美国共有273位诺贝尔奖获得者,世界主要的金融机构“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主要资金来自美国。军事占世界的近一半。诺贝尔自然科学奖的获得者中有1/3的美国人……
美国已成为世界上教育和文化最发达的、科技和经济最发达并有完善的社会福利保障的国家,美国已成为一个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的、有大量富人捐款办公益事业的国家,美国已成为当今世界上包容性最大的移民国家,美国已成为世界上最稳定的国家,美国已成为当今世界上最开放的流动性最大的国家,美国已成为世界上民主与法治程度最高的国家。美国成为全球唯一超强,和多数美国人信宗教有关。所以说,是宗教意识决定了整个制度、人与人的关系和经济的表现,不是“仓廪实而知礼节”的唯物主义的生产力决定的。
美国文化是一种基督教文化,从总统到公民,绝大多数美国人心中不能没有造物主,手中不能没有《圣经》。自殖民地时代以来,美国宗教起到了凝聚民族心理、统一民族道德准则的作用。与其说美国宗教是在不断的世俗化,不如说美国政治是在不断地神圣化。
自从有了美国这个国家,就承担起了维护自由的历史大使命,成为对抗法西斯主义、军国主义、恐怖主义的坚固堡垒。
千百年来,中国人的灵魂被专制主义皇权主义奴役着,扭曲着,我们灵魂深处仍生活在“埃及”为奴之地,我们失去了“天之骄子”的尊贵身份,如今更是深陷功利主义、权钱主义、物质主义和实用主义,内里的灵魂跪着活着,麻木不知,一心想着赚取全世界却不知在失丧着最宝贵也是永恒的生命。 转自http://www.360doc.com/content/15/0622/15/25524617_479802290.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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